东莞科比特公司员工福利待遇
东莞科比特公司员工福利待遇
婚假
员工适龄婚假3天,符合国家规定晚婚条件(男25岁、女23岁) 的员工婚假10天,基本工资照发。
产假
女员工产假90天,剖腹产女员工产假105天,男员工护产假7天,基本工资照发。
探亲假
未婚员工父母家住外地或夫妻两地分居员工,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,假期20天(包括住返路程),基本工资照发,并报销普通硬座车(船)票。
已婚员工的父母家住外地,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,假期期间基本工资照发,并报销普通硬座车(船)票。
丧假
员工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亡故,丧假3天,基本工资照发。
工伤假
工作时间内,做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事情而受伤,视为工伤。工伤须持有医院证明,办理工伤申请,并经集团直属A类部门负责人批准,报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工伤期间员工享有基本工资,医疗费用按《江西省公费医疗办法》执行。
凡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集团有关规定而导致受伤的,其后果原则上由个人自负。
员工因工死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妥善处理。
年度带薪休假时,档案工资照发。
其它
除上述情形外,下列情形下的休假,基本工资照发:
行使公民权时
调驻休假
灾害休假
******教育培训福利
教育培训福利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处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计划。
******设施福利
设施福利由人力资源部、行政管理部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计划。
3 福利待遇的发放
******补贴福利每月随档案工资一起发放。
******女员工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由集团每月按时发放。
4 附则
******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。
******本制度报总裁批准后施行,修改时亦同。
******本制度施行后,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,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,以本制度为准。
******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